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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心禁渔期,有关部门如何执法判断标准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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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氏水产商务网报道:往期精彩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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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日起,浙江省进入全面禁渔期。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幼鱼保护的决定,5月8日-8月1日期间,市场上禁止销售大*鱼、小*鱼、银鲳、带鱼、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另外,对其中六个品种小规格的幼鱼全年禁售。

加强伏休期间流通领域的执法监管,对农贸市场的突击检查,成了执法人员们的日常。5月19日上午,记者跟随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与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们,突击检查了温州市松台农贸市场与温州市大南门农贸市场。经检查发现,两家农贸市场基本情况良好,但存在个别商贩存在售卖冰鲜禁捕水产品的嫌疑。

在松台农贸市场摊位,一条条全身泛着银光的带鱼被整齐地排列在摊位上,这一下引起了温州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委林汉画的注意。看着执法人员的到来,摊位老板娘忙解释:“这些都是冷冻的。”

进货单是水产品是否为冰鲜产品的重要判断依据之一。然而,该名水产品摊主所提供的进货单中,却无法证明此批次的带鱼为冰冻产品。“这些带鱼极可能是冰鲜水产,因为一般的冷冻带鱼都是一条条冰冻过后套袋,表皮只有一层薄冰,包装也是采用纸箱包装,不可能会有这么冰水。”凭借多年的执法经验,林汉画从摊主用来储藏带鱼的泡沫箱以及其中融化的大量冰水中,看出了端倪。

同样无法自证其说的,还有大南门农贸市场水产摊位的摊主。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他坚称自己的带鱼均是从国外进口,但却无法出示该批带鱼完整的进口凭证。“如果没有进口凭证,我们根据现场的检查情况,有理由怀疑这批带鱼可能是从南海偷捕的。”林汉画告诉记者,除了检查进货单据外,一些“小技巧”也能一秒识破违规商铺主们的谎言,像是养殖鱼类身上的黏液多,用手摸一摸鱼身就可判断野生还是养殖;冰鲜鲳鱼的鱼鳍是翘着的,而冷冻鲳鱼的鱼鳍会紧紧贴着鱼身……

此外,在执法过程中,有商户在售卖冰鲜凤尾鱼也被叫停。明明不属于8类禁捕冰鲜活鲜水产品,为何被禁售?林汉画告诉记者,带鱼、大*鱼、小*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水潺、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活鲜水产品为平时市场上常见的水产品,除此之外,其余的海捕冰鲜活鲜水产品在禁渔期内也是一律被禁止销售。

禁渔期内,如何保障水产品进入市场的合法性?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二处处长金向阳介绍,本次行动主要针对市场上渔获物进场索票索证制度是否完善,商户是否存在非法购销违禁渔获物行为等进行检查。进入批发市场的,要提供货品来源和核验证书,证明“合法身份”;批发商卖给零售商,一货一票,标明数量、品种和流向,并且要有市场的盖章认可。

据悉,本次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9人,市场检查情况总体良好,查获少量违禁渔获物,执法人员对违规经营户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温州渔业执法部门将继续采取部门联动、常态巡航等方式大力开展海陆联勤执法,严打涉渔“三无”船舶、伏休偷捕和非法销售、运输转载渔获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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